信福速递—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公益项目

2021-01-09

信福速递—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公益项目

 

1. 项目背景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因其高患病率、高致残率及巨大的疾病负担,已成为我国严重的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问题。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已于201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信福速递-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公益项目”,为帮助更多药品适应症患者用药,于2018年2月将哮喘成人/儿童患者纳入援助范围,项目正式更名为“信福速递-慢阻肺及哮喘疾病公益项目”,项目向符合慢阻肺及哮喘适应症的患者提供药品援助。援助药品信必可都保吸入剂由阿斯利康公司无偿捐赠。

2. 启动时间

2017 年 7 月

3. 截止时间

援助药品发放完毕,项目自动结束,将不再接受患者申请。已成功入组患者的援助药品领取,将不受项目结束的影响。

4. 联系方式

项目援助电话:010-85402369
网 址:http://xfsd.ilvzhou.com
资料邮寄地址:(只接收EMS特快专递)
上海邮政011-042信箱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信福速递-慢阻肺及哮喘疾病公益项目办公室

5. 援助方案

患者愿意接受信必可®都保治疗,自愿申请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时按照项目规定如实提交申请材料者。经基金会审核通过的患者,可接受信必可®都保药品援助。
1) 低保患者(经民政局颁发低保证且已领取12个月的低保金患者)
经指定医疗机构评估,确认符合信必可®都保吸入剂适应症的慢阻肺或哮喘患者,并领取低保金至少一年,自行使用信必可®都保吸入剂1个月用量治疗后,由项目医生判断仍需进一步治疗,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可获得11个月用量信必可®都保吸入剂的援助药品。
2) 非低保患者
接受过3个月以上用量信必可®都保吸入剂的规范治疗,能够从既往的治疗中判定继续接受信必可®都保吸入剂治疗将有助于病情的好转或康复,并且符合项目的其他申请条件,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可为其援助1个月用量的信必可®都保吸入剂;援助药品使用完毕后,自行使用3个月用量,循环进行后续申请。

6.项目申请要求及条件

医学条件

慢阻肺
1. 经项目医生确诊,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70%预计正常值的慢阻肺患者(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及肺气肿)和尽管规范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治疗仍有急性加重史的患者。
2. 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并合并有如下职业病(根据《国家职业病目录》规定,经由国家区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鉴定为以下职业病)的慢阻肺患者:
确诊为尘肺病的患者(包括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患者(1.过敏性肺炎 2.棉尘病 3.哮喘 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硬金属肺病 )
3. 以下患者不得参加本项目:
对布地奈德、福莫特罗或吸入乳糖(含少量牛乳蛋白质)有过敏反应的病人禁用。
(注:以上适应症及禁忌症根据捐赠药品说明书制定,如与项目捐赠的捐赠药品最新产品说明书不一致,应以后者为准。)
哮喘
1. 经项目医生确诊哮喘,需要联合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治疗,或吸入皮质激素和“按需”使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不能很好地控制症状的患者,或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治疗,症状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
2. 经项目医生评估后,确认在信必可都保治疗中无持续获益的患者,需退出援助项目。
3. 以下患者不得参加本项目:
对布地奈德、福莫特罗或吸入乳糖(含少量牛乳蛋白质)有过敏反应的病人禁用。
(注:以上适应症及禁忌症根据捐赠药品说明书制定,如与项目捐赠的捐赠药品最新产品说明书不一致,应以后者为准。)

其它条件

1. 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患者
2. 本项目指定的低保患者或非低保患者。
3. 患者自购使用的信必可®都保吸入剂必须是中国大陆包装的。
4. 项目患者必须本人知情并自愿申请本项目
5. 患者是否符合捐赠医学标准最终由项目医生决定
6. 未满18岁的儿童及青少年,需要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7.终止条件

1. 由项目医生判断患者不适合继使用信必可都保吸入剂®治疗
2. 患者出现过敏等医生判断不再适合用药的不良反应
3. 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要求停止继续使用信必可都保吸入剂®
4. 患者未能按要求请项目医生评估病情
5. 患者拒绝根据项目方案与规程接受医学条件审查的
6. 患者死亡
7. 患者提供不实、虚假的医学或经济证明
8. 患者将援助药品出售或转赠他人
9. 由于不可抗力等造成项目被迫中止
10. 已过本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或者未到申请截止时间但援助药品已经使用完毕

8.项目监察

项目办对受助患者定期进行抽查,核对个人信息和申请资料,如果拒绝接受核查或经核查发现任何医学条件和经济条件不符将立即停止援助。

9.不良事件

项目进行过程中,如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获知患者的不良事件,将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阿斯利康患者安全部。

10.项目办公室法律声明

1. 对于患者的个人信息及医学资料("患者信息和资料"),我们将严格保密,不会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仅用于项目的管理、执行和国家有关部门审计。患者信息和资料除非必要报销发票原件外,其他材料均不予回寄。患者信息和资料将由主办方或项目委托执行保留,除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监督外,不会披露给其他第三方。涉及到用药不良事件时,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相关患者信息和资料会披露给药品捐赠方的药品不良反应监管部门,其可能会就此进行跟进和随访,将该等信息录入到药品捐赠方的药品不良事件数据库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报给相关法规部门。
2. 除项目流程规定的申请资料外,项目办公室有权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要求提交更多的资料。如有任何违反项目援助规定、干扰项目办公室和发药人员及项目医生正常工作的情况,将取消援助资格。
3. 本项目为慈善项目,本项目工作人员、项目发药人员及项目医生不得对患者私自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上述行为,请患者立即举报。如患者或其家属有向上述人员行贿的行为,项目办公室将取消其援助资格。
4. 本项目的任何信息均以我办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我办不为误信其他渠道信息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项目援助电话:010-85402369 周一至周五:9:00-17:30。
5. 信福速递-慢阻肺及哮喘疾病公益项目的一切解释权归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所有。
6. 如果患者在服用信必可®都保治疗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详见信必可®都保药物使用说明书),请及时咨询主治医生。信福速递-慢阻肺及哮喘疾病公益项目为慈善项目,患者均自愿参加,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对患者的病情和治疗不承担责任和义务。

 

本文内容来源于“信福速递-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公益项目”官方网站。